立陶宛:包装生产者延伸责任 (EPR)
立陶宛共和国《包装和包装废物管理法》于 2003 年生效,但该法在 2023 年之前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所有涉及包装和包装废物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有关包装和包装废物正确处理的法规。 商业运作。
谁被认为负责
所有制造商和零售商都必须遵守立陶宛包装法中概述的规定,这些规定适用于向立陶宛分发包装材料的任何人:
- 制造商
- 包装厂家
- 进口商
- 中介机构
- 卖家
- 废物处理者
包装包含什么
供应给立陶宛市场的包装被视为用于销售产品的包装。
《包装法》所指的包装可由以下材料组成:
- 塑料
- 纸和纸板
- 金属
- 木头
- 纺织品
- 玻璃
- 组合包
阈值
生产商必须保留所有成品包装的记录,无论包装的体积如何。 EPR规则的注册限制为0.5吨包装。 向立陶宛共和国境内供应超过 0.5 吨包装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缴纳包装废物环境税。
立陶宛生产者延伸生产者责任 (EPR) 承诺
1 立陶宛生产者延伸责任(EPR)注册
所有包装制造商和进口商都必须强制注册统一产品、包装和废物信息系统 (GPAIS)。 许可证由环境部或其授权的发证机构通过 GPAIS 系统颁发。 废物管理公司必须将废物记录保存在 GPAIS 中。 产品分销商将接受的产品废物纳入其产品废物日志,从而无需在 GPAIS 中记录此类废物。
2 生产者责任组织 (PRO) 的 EPR 认证
立陶宛目前有三个正在运营的包装回收组织(PRO),它们是作为公共实体建立的。 如果企业活动的性质表明法律规定了生产者延伸责任 (EPR) 要求,政府检查员和 PRO 将向企业提供信息。
3 声明
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准备并提交上一日历年的 FR0524 纳税申报表,根据包装记录详细说明包装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有关包装废物产生的数据来自与投放市场的产品相关的行业声明。 包装回收组织 (PRO) 强制执行监控措施,以阻止逃避生产者延伸责任 (EPR) 义务并确保合规性。
4 费用结算
其成员向生产者延伸责任(ERP)组织支付的包装废物管理费用根据材料类型以及包装再利用和回收的适应性而有所不同。 立陶宛采用根据回收水平进行调整的支付系统。
授权代表
在立陶宛,外国包装供应商没有义务指定当地代表,可以独立履行职责。
报告截止日期
产品或包装记录可以每天、每月或每季度保存,并要求在每个日历月后 5 个工作日内记录废物数量。
可重复使用包装押金计划的管理者必须在每年 2 月 20 日之前以电子方式与环境局分享可重复使用包装责任的详细信息。
处罚或制裁
忽视对非家庭来源的废物进行单独收集可能会导致发出警告或 20 至 80 欧元的罚款。
如果纳税人隐瞒向立陶宛市场提供的产品或包装的数量,并且不向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可能会被处以收入 2% 的罚款。 如果计算的税额低于 10,000 欧元,则对生产或包装废物造成的污染征收的最低税额为 10,000 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