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标准税率
2023年菲律宾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2%
增值税零税率
增值税零税率适用于出口交易和其他销售交易。
特别是,零税率业务包括:
- 某些农产品的销售或进口;
- 客运;
- 家用煤气和水;
- 金融服务和保险;
- 医疗用品;
- 房地产;
- 报纸和书籍。
临界点
任何在其业务过程中销售、交换、租赁商品或财产并提供增值税服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如果提供的服务价值超过 3 000 000 菲律宾比索(约 60,000 美元),则必须注册为 增值税纳税人。
季度收入超过 2,500,000 比索(约 44,870 美元)的增值税纳税人必须提交销售汇总清单。
可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人可以选择通过以通常方式提交增值税申报表来申报和扣除进口商品或在该国购买商品、财产或服务时应缴纳的增值税,但须符合某些条件。
如果您有由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的人开具的进口货物、购买财产或服务的正式收据,则在注册企业内进行的进一步交易可能有资格缴纳进项增值税。 这些包括:
- 购买或进口用于销售的商品;
- 购买或进口用于生产销售成品的货物,包括包装材料;
- 购买或进口用于制造成品以供销售的货物;
- 购买或进口在商业活动中用作存货的货物;
- 购买或进口用作销售服务的材料的货物;
- 用于允许根据税法扣除折旧的贸易或业务的商品;
- 购买已缴纳增值税的房地产;
- 购买已缴纳增值税的服务。
注册程序
要成为菲律宾的增值税纳税人,个人或企业必须为其业务运营的每个地点填写指定表格(表格编号 0605)。 完成注册过程需要 500 比索(约 30 美元)的注册费。
增值税代表
菲律宾要求通过当地税务代表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
提交增值税申报表
季度增值税申报表必须在纳税季度结束后的第 25 天之前提交,以反映总收入(对于服务卖方)季度增值税申报表必须反映所有应税活动和所有机构的合并金额 – 总部 和分支机构。
销售/采购汇总清单必须在纳税季度(日历或财政季度)结束后的下一个月的 25 日之前提交。